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促進戶外運動設施建設與服務提升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發改社會〔2023〕13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體育行政部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水利(水務)廳(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意見》,深入實施《戶外運動產業發展規劃(2022—2025年)》,現將《促進戶外運動設施建設與服務提升行動方案(2023—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國家發展改革委
體育總局
自然資源部
水利部
國家林草局
2023年10月17日
促進戶外運動設施建設與服務提升行動方案
(2023—2025年)
發展戶外運動產業,具有拉動內需、促進就業、擴大消費的積極作用。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等文件要求,深入實施《戶外運動產業發展規劃(2022—2025年)》,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戶外運動需求,促進戶外運動設施建設及服務提升,擴大體育休閑消費,推動戶外運動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體育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改革創新,以戶外運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充分利用優質資源,優化產業發展布局,擴大服務設施供給,提升服務保障水平,強化政府引導作用,支持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戶外運動提質增效的新期待,把戶外運動打造成為全民健身的優勢產業。
(二)基本原則
——資源統籌,服務群眾。以滿足人民群眾多樣休閑健身需求為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利用資源稟賦,為廣大群眾提供豐富多樣的戶外運動服務、安全優質的戶外運動設施,為更多人參與戶外運動創造便捷條件。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樹牢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守住綠色發展底線,倡導低碳環保理念,引導戶外運動項目合理開發,搭建“綠水青山”和“金山銀山”之間的橋梁,讓人們在感受戶外運動魅力的同時飽覽自然生態之美。
——政府引導,多方參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培育多元經營主體,探索靈活多樣的運營管理體制機制,提高建設效率和運營能力。強化政府支持和引導,統籌用好各種資金,充分激發戶外運動市場活力。
——創新驅動,融合發展。通過技術、產品、服務和管理創新,吸引更多群眾參與戶外運動、帶動體育消費。推動戶外運動與文旅、科技、交通、住宿、商務等產業有機融合,發揮對就業的帶動作用,打造戶外運動產業新增長點。
(三)行動目標
深入實施全民健身戰略,統籌推進設施建設、服務提升與產業協同發展,實施“戶外運動活力山水”計劃,推動戶外運動優質供給持續增加、消費場景不斷豐富、公共服務設施提質升級,戶外運動“后發優勢”進一步顯現,在全民健身運動中地位更加突出。
到2025年,戶外運動設施建設和服務質量供需有效對接,參與群體更加廣泛,賽事活動更加豐富,專業人才隊伍持續壯大,安全監管政策體系更加健全,全國范圍內形成一批發展基礎好、服務保障全、地方特色強、配套產業優的戶外運動發展高地,推動戶外運動產業總規模達到3萬億元。
二、推動戶外運動產業綠色發展
(四)堅持生態保護優先。準確把握保護和發展的關系,深入踐行“兩山”理念,推進戶外運動項目有機嵌入綠色生態環境,充分利用自然環境打造運動場景。在符合國土空間詳細規劃,不突破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防洪和河道管理、準入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和政策制度,不破壞自然生態系統的前提下,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推動戶外運動設施合理建設與服務綠色供給,確保戶外運動產業可持續發展。
(五)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山地森林、草原沙漠、河湖海域等自然資源,推進有條件、有特色的自然場地向戶外運動開放。設施建設要遠離洪澇、山洪、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多發地。指導各地探索完善自然資源建設戶外運動設施及提供服務的申請條件和程序,并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支持在部分有條件的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和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內依法依規、因地制宜開展戶外運動項目。
(六)推動戶外運動項目合理布局。戶外運動項目建設要綜合考慮地區資源優勢、地方特色、設施輻射面等因素,按照公益性和效益性相統一的原則,科學規劃、合理布局設施建設數量及規模。設施建設要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的有關要求,涉及空間的主要內容統籌納入詳細規劃,需要獨立占地的公共和經營性營地建設項目應當與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銜接協調一致。
三、加強戶外運動場地設施建設
(七)推動體育公園建設。統籌考慮各類設施間的功能協調和面積配比,支持新建或改擴建體育公園,鼓勵傳統公園增配體育設施。完善體育公園內健身步道、健身廣場、足球場、籃球場、排球場、網球場、羽毛球場、公共營地等設施,鼓勵進行智慧化建設和改造。將體育公園打造成為城市綠地系統的有機部分、改善人民日常生活品質的有效途徑、提升城市品味的重要標志,為群眾提供復合功能完備的家門口戶外運動載體。
(八)構建國家步道體系。按照科學合理、供需匹配、高效集約的原則,研究建立國家步道體系,打造包含歷史文化步道、自然景觀步道、休閑健康步道等在內的國家步道體系。國家步道建設要統籌自然資源、文化歷史資源和經濟發展需要,結合已有的公園、森林步道、登山步道、健身步道、綠道、跑道、防洪道,構建“三橫四縱”網絡。研究大運河國家步道建設方案。
(九)優化冰雪運動設施布局。繼續實施“南展西擴東進”戰略,打造以京津冀為核心,北方為重點,南方為協同的冰雪運動發展布局。完善冰雪場地設施及配套系統,豐富山地運動、康養度假、休閑娛樂等功能,在河北崇禮、吉林長白山、黑龍江亞布力、新疆阿勒泰等地打造冰雪運動高地。圍繞季節性消費需求,建設可移動式冰場等戶外臨時性冰雪運動設施。
(十)完善山地戶外運動設施。加強山地戶外運動場地設施的科學規劃與布局,建立“點、線、面”立體、多元的山地戶外運動場地設施體系,推動構建山地戶外運動“三縱四橫”空間格局,建設一批山地戶外公共營地、登山道、徒步道、騎行道等山地戶外運動場地及相關服務設施,適當增加山地戶外運動設施用地和配套設施配建比例。深度挖掘戶外山地閑置資源,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廢棄地、邊遠山地等建設山地戶外運動項目。
(十一)增加水上運動設施供給。推動“五方三點”水上戶外運動建設布局,以帆船、賽艇、皮劃艇、龍舟等項目為引領,合理利用公園水域、江河、湖海等區域,重點建設一批便民水上運動設施,改造一批國家級水上運動訓練基地,開發大眾服務市場。激發公共船艇碼頭活力,推行公共船艇碼頭設計、建設、運營管理一體化模式,將辦賽需求與賽后綜合利用有機結合。
(十二)支持露營場地建設。鼓勵有條件的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鄉村旅游點、環城游憩帶、郊野公園、體育公園等,在符合相關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的基礎上,劃出露營休閑功能區。構建全國營地服務網絡體系,形成露營旅游休閑精品線路,滿足群眾節假日休閑露營需求。結合城市發展規劃,引導道路、水電、排污等設施向露營場地延伸,并在周邊建設加油站、充電樁、停車場、城市觀景平臺等配套設施。
(十三)培育汽車自駕運動營地。加強汽車自駕運動營地區域協作,協調推進京津冀、長三角、泛珠三角,哈爾濱至三亞、北京至烏魯木齊、上海至三亞“三圈三線”自駕路線的營地設施建設。支持營地完善車輛維修、快速補給、便捷醫療、應急救援、餐飲住宿等綜合服務。健全汽車自駕運動信息的統計、監測與預警系統,合理引導汽車自駕運動游客流量和流向。
(十四)加強航空飛行營地建設。推動東部地區與中西部資源稟賦區域協作發展航空運動,綜合考慮通用機場布局,打造“200公里航空體育飛行圈”。支持和引導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鄉村旅游區等根據自身特點,建設特色航空飛行營地等航空運動設施。充分利用航空飛行營地本場空域資源,協調規劃航空飛行營地間低空目視飛行航線,滿足航空體育競賽表演等需求。
四、提升戶外運動服務供給質量
(十五)豐富戶外運動賽事活動供給。加快發展以自主品牌為主的戶外運動賽事和節慶活動體系,鼓勵各地結合自然、人文特色資源,培育戶外運動賽事與節慶活動,探索打造一批全國知名的賽事與活動品牌。引導和支持各級各類體育社會組織舉辦多樣賽事,打造一批“跟著賽事去旅行”的文體旅融合品牌活動。健全賽事指導和服務保障制度,優化賽事使用的道路、空間、水域、無線電、安保等行政審批流程。鼓勵冬奧會、亞運會、大運會等場館賽后承辦賽事活動,提高利用率。
(十六)提升戶外運動科技應用水平。支持人工智能、大數據、5G等技術在戶外運動場景中的應用,利用好APP、小程序等數字平臺,發布騎行、徒步、自駕運動游等線路。打造戶外運動智能化、個性化消費場景,推動賽事活動模式創新、技術變革、效率提升。支持利用數字技術,為戶外運動及賽事活動提供特殊視角和效果的畫面鏡頭,增強信息量,營造沉浸式體驗氛圍。
(十七)完善戶外運動安全救援機制。完善戶外運動設施標識系統,鼓勵設置智能管理、應急通訊和應急救援系統和設施,海拔3500米以上的戶外運動場地設施還應配備醫療急救設備。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團體參與的應急救援體系,強化應急培訓、預警控制、救援演練。支持有條件的戶外運動產品及服務提供商建立自有救援團隊。落實戶外運動各類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支持開展戶外運動相關保險業務,鼓勵戶外運動賽事活動主辦方為賽事活動購買公眾責任保險,為參賽者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十八)加強戶外運動標準化建設。逐步建立各類戶外運動標準體系,制定相關產品和服務標準,重點推進戶外運動場地設施建設運營、服務提供、技能培訓、賽事活動管理、裝備器材、配套服務等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強化標準實施。建立健全戶外運動產業的統計制度、指標體系和行業監測機制。
(十九)普及戶外運動文化與技能。鼓勵和支持政府部門、普通高等學校、職業院校、戶外運動俱樂部等開發戶外運動活動和項目資源,舉辦群眾性戶外運動賽事及體驗活動。鼓勵學校開展具有育人價值且適合青少年年齡、身體素質、興趣愛好的戶外運動項目教育教學,鼓勵和支持大中小學在校生寒暑假充分利用戶外運動設施開展研學活動。加強人才培養,普及戶外運動健身指導,推動戶外運動安全宣講及技能推廣活動常態化。發揮好體育明星、運動達人在戶外運動宣傳中的作用,提高群眾對科學安全參與戶外運動的知曉率、參與率。
五、促進戶外運動產業創新發展
(二十)加強產業政策集成創新。鼓勵各地立足特色優勢,探索構建以推動生態價值轉化、擴大體育服務消費、帶動居民就業增收等為導向的戶外運動產業政策。加快建立關鍵政策協同機制,形成政策合力。促進戶外運動產業和旅游、文化、康養、研學等產業融合發展。建立健全戶外運動產業政策監測評估機制,推動產業政策動態優化調整。推進戶外運動產業與裝備制造業協同創新,提升國產戶外運動裝備器材供給能力。
(二十一)創新土地供應方式。鼓勵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土地發展戶外運動產業。依法依規優化戶外運動產業涉及的環評、林草地占用、建設用地審批等審批流程。引導戶外運動資源優勢地區優先保障戶外運動產業用地,完善長期租賃、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供地新方式。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用地,可采用劃撥方式供應。穩妥推進戶外運動企業用地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工作。
(二十二)構建戶外運動裝備運輸新機制。支持地方政府與航空、鐵路、郵政等部門加強協作,提高滑雪、露營、騎行等戶外設備運輸便利化水平。鼓勵戶外運動產業集聚區發展戶外運動設施裝備的運輸和租賃等專業化服務。引導物流快遞企業開發戶外運動裝備器材精準寄遞新服務。
(二十三)激發民營戶外運動企業發展活力。全面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支持探索公建民營模式,提高設施建設及服務運營效率。依法保護戶外運動民營企業土地使用權、場地經營權和知識產權等經營權益。提高民營企業家在規劃調整、土地開發、戶外運動產品標準制定等政策制定和評估等方面的參與度。保護戶外運動民營企業和民間個人活動組織者的積極性,支持其安全有序發展并做大做強。
(二十四)發揮戶外運動產業就業增收功能。發展戶外運動人力資源服務,支持條件成熟地區組建專業培訓機構,對勞動者開展戶外運動專業技能培訓。鼓勵退役運動員在戶外運動領域就業創業。發揮平臺經濟、靈活就業等新模式的積極作用,支持戶外運動企業就近吸納當地勞動力,提高戶外運動產業崗位供需匹配效率。推動戶外運動賦能鄉村振興,探索建立村集體和農戶以土地、資金、勞動力等入股參與戶外運動產業發展的可行路徑。
六、強化組織實施
(二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發展改革、體育部門應強化組織領導,將發展戶外運動產業納入相關規劃,納入全民健身工作協調機制,納入政府重要工作議事日程。體育部門加強對戶外運動行業的指導,完善各類戶外運動標準,積極指導戶外運動服務及設施的規劃、設計和建設。自然資源、水利、林草等部門依法依規辦理戶外運動服務及設施建設的審批手續。地方政府充分發揮政府在規劃引領、政策扶持、資源對接等方面的作用,支持和推動戶外運動產業發展。
(二十六)加強資金支持。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符合要求的體育公園、健身步道、戶外運動公共服務設施等建設。各級財政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戶外運動產業健康發展。地方政府可將具備條件的戶外運動設施向公眾免費或低收費開放。鼓勵金融機構在市場化法制化原則下積極支持戶外運動企業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戶外運動企業上市融資。鼓勵各地將戶外運動產業納入產業發展重點支持名錄。
(二十七)加強監督監管。嚴格落實戶外運動服務及設施建設管理規范,加大對戶外運動設施的監督管理力度,確保不發生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對中央預算內投資等資金支持的項目,各級發展改革、體育部門要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及時準確掌握項目建設進度,加強項目調度,確保項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二十八)加強宣傳推廣。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戶外運動宣傳活動,倡導積極健康、低碳環保的戶外運動生活方式,發揮官方平臺與民間新媒體聯動優勢,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國家發展改革委、體育總局適時開展戶外運動設施建設與服務提升典型案例評選,總結提煉經驗,并在全國范圍內復制推廣。(國家發展改革委)